美国现金遗产该如何避免高额冗长的法院认证程序?
来源: | 作者:承以信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1-02-03 | 1122 次浏览 | 分享到:

 虽然我们常说,在这个黑天鹅事件频出的世界,一切的安排需要提前规划,但往往大家还是会忽略事先安排的重要性。近期我们就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例:

   X先生与太太早年一起移民美国加州,带着父母和孩子常住美国,日子过得幸福美满。不幸的是,在三年前,X先生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过世。一切来得太突然,一家人觉得整个世界塌了;更让人头疼的是,X先生在发生意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以及其他安排,又因为他是美国身份,所以,按照美国加州的法律,他的资产继承只能走美国法院遗产认证程序。

其他先不说,X先生的银行账户上留下了2000万美金的现金资产,这也是X先生和太太在美国多年打拼下来的成果。因其一家人对X先生留下的遗产分配存在很大争议,法院认证程序整整走了三年。最后资产分配结果显然不尽如人意:X太太分走了绝大部分遗产,而年迈的父母却没有得到任何遗产。


美国的法定继承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流程,以及如何可以避免资产进入漫长而昂贵的法庭遗产认证流程呢?

在这里,笔者先介绍下,美国加州的继承究竟有哪几类?


1、法定继承   Intestate Succession
   法定继承,即无遗嘱继承,加州法律定义为在过世人的财产中,遗嘱未处理的部分则根据据遗嘱检验法典里的规定给与继承人(
CALIFORNIA PROBATE CODE,Sec. 6400: Any part of the estate of a decedent not effectively disposed of by will passes to the decedent’s heirs as prescribed in this part.)

  在美国,没有信托或其他资产规划安排,无遗嘱或是有遗嘱大多都会经历法庭遗产认证过程X先生在美国的现金资产就是经过了如下图所示流程:

    


   因X先生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其太太、子女和父母亲在对X先生财产进行确认时,产生很多争议。对每项争议法庭必须逐一进行确认。并且,在整个法庭遗产认证过程中,X先生银行账户会处于冻结状态;认证流程中发生的费用有:法庭费用、律师费用以及会计师费用,因其整个过程长达三年之久,所以在遗产分配到继承人之前,已经在法庭遗产认证过程花费了总遗产的20%左右(约400万美金)。

  同时,因继承适用美国州法,X先生在遗产认证完成后,会依照加州继承法来分配财产。根据加州法律,配偶去世后,如果另一方配偶在世且有两个以上后代,则配偶将获得全部的婚内财产和三分之一的婚前财产,其余子女获得剩下婚前财产。

  说到这里,大家可以看到,因为X先生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或做其他资产规划,所以,X太太依照美国加州法律几乎分走了X先生的所有财产,孩子只能分到部分婚前财产,父母没有分配资格。笔者觉得这应该不是X先生本意。如果X先生对自己的资产提前做出规划,如果意外发生,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就不太会存在以上问题了。


2、死后即付账户方式继承    Payable-on-Death BankAccount

  该种方式即是说,银行账户可以指定受益人,在账户所有权人去世后,账户余额将直接给与受益人。该方式不经过法院遗产认证程序,省时省力。其对于受益人更换也比较灵活,但不能指定预备受益人。像X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在开设银行账户时指定自己孩子或是父母为该银行账户的受益人。如果X先生过世后,孩子或父母可以直接得到银行账户里所有现金资产。但弊端是需要区分账户的钱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可能会遇上税务调查和等待期,这个还要看不同州具体规定。


3、共有账户方式继承    Joint Account

  共有账户,也叫联名账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开设一个联名银行账户。当其中一个账户所有权人去世后,另一个账户所有权人直接获得该账户的所有权(Rightof Survivorship)。这种账户设置方式特点是,因联名账户中的一个所有权人去世而导致的所有权转移,其资产就不再计入去世者的遗产之中,所以也不会经历法院的遗产认证程序

  一旦设置为联名账户,想要进行人员更改会比较困难。在X先生的案例中,如果X先生以自己的孩子作为联名账户共有人,其孩子在X先生去世后就可以直接获得银行账户所有权。但在X先生在世时,他的孩子可以随时支配里面财产,弊端是如果孩子在外有负债,债权人也可以对该账户的钱进行索要偿还债务。同时,当孩子在使用里面现金时可能会涉及赠与税问题,所以做这种安排时,需要有统筹规划考虑,尽量避免对联名账户里的现金资产安全性造成破坏。

  对于银行账户资产的直接分配,主要有以上几种方式,不同的继承方式还会对应不同的税收问题。无遗嘱继承方式是最不经济也是最为麻烦的一种,财产在认证期间会被冻结,律师费也很高昂。但不管是通过死后即付还是通过共同账户方式来继承,其优缺点也是非常明显。如果我们只是简单的想把资产分给孩子或是自己父母,通过死后即付账户或是联名账户方式传承资产比走法院遗产认证好很多。但这两种方式继承并不能解决比较复杂的财产分配。比如我们想按不同比例把资产分配给家人,或是把部分资产捐给社区等等;亦或是害怕未来孩子突然得到一笔钱会挥霍掉,只想在每年给孩子们进行一定数额分配,都是死后即付与共有账户方式所不能办到的。


4、美国生前信托安排     Living Trust

在美国,针对现金资产安排,通常还会用到的资产规划工具为生前信托。生前信托顾名思义就是在生前所规划的一种可以部分替代遗嘱的法律文件。设立生前信托的人把资产转入该信托中,同时对其中的资产进行较为细致的规划,由受托人来执行信托内容。最重要的是,生前信托里的资产可以避开法庭遗产认证的冗长程序

  X先生的财产对于他本人来说,也许想给父母留下一定资金养老,让太太有基本生活保障,而拿更多资金给孩子们进行人生规划是他较为理想的安排。不管孩子们是学习还是创业,买房还是投资,或是担心孩子以后婚姻不和因离婚而对其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做了生前信托,都是能够按照自己生前意愿来完成的,也不至于现在让年迈的父母那么无助。
  但不同信托,功能有所差异,大多数生前信托不具备规避部分遗产税的功能,给予后代需面临高达40%的遗产税。这种情况下,美国朝代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利用信托内资产杠杆和税务规划功能让您的资产最大限度地分配到家人,也许是您不错的选择。这两种信托下次我们再进行详细介绍。


   做好生前的资产规划可以让您的资产在合理分配的同时还能保障资产安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于中国身份和美国身份进行跨境资产规划时,不同规划方式的成本和税负都会不同。当您在美国拥有较多现金资产,我们建议尽量提前找专业的团队做好事前规划,避免跟上述案例一样走上法庭遗产认证程序,让您的大额资产耗费在这漫长而昂贵的认证过程中。——承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