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人士如何通过遗嘱继承境内资产?
来源: | 作者:承以信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1-01-20 | 1347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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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决定举家移民海外的Z先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方面,年迈的父母已经习惯了国内的生活,并且已经在国内有规律的生活作息以及稳定的朋友圈子;另一方面,孩子从小跟着母亲在海外长大,好不容易适应了海外的生活,不希望再更换学习环境;再者,自己也更希望陪伴孩子的成长,倾向于和小家庭一起移居海外。但因为多方面的原因,Z先生夫妻双方的父母都代小家庭持有了境内相当一部分资产,包括多套不动产、银行的流动财产、公司的股权等资产。出于对他的隐私保护,对于原因笔者不加赘述,但Z先生希望在移民后仍然由父母为小家庭持有一部分资产。 综上所述,现在Z先生担心的问题就是,父母年事已高,如果意外发生,自己作为一名已经没有中国户口的外籍人士该如何继续保留对中国境内资产的控制权?根据上述的案例,笔者就插入一部分关于财产代持问题的介绍。在实操中,大部分高净值人群对于代持财产的家人都有很高的信任度,一般情况下不会与家人签订财产代持协议。但撇去双方的信任度和情感联系,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如果客户不对代持财产作出提前安排,那么意外发生,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时,被代持人的资产可以说是处于“裸奔”的状态,没有任何权利保障。

  其实,即使双方当事人签署了代持协议,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财产也不能得到万全的保障:虽然依照规定,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一般会认定代持协议有效;但在实操中,法院认定代持协议效力时还是保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在司法判例中除了法定无效的合同外,损害一定行业秩序如国家金融秩序等的代持合同都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所以事实上代持协议对于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风险。即使已经和家人签订了代持协议,还是很有必要对代持的财产作出更有保障性的规划,增强对资产的控制力。

  回到我们的话题,针对上述案例,其实增强客户对资产控制力的方式有很多种,如:

1、订立遗嘱

2、签订代持协议后再让其他法定继承人签署认可代持的声明

3、直接通过赠与协议或者转让协议转让资产

4、设立家族信托、遗嘱信托或者保险金信托

  笔者在此只做简单列举,其实传承资产的方式有很多种,在本篇文章中就简述最基础的一种,即让代持人订立遗嘱,从而确保其在被继承人生后可以对财产保持一个很强的控制权。当然,下述的遗嘱继承方式不仅仅适用于解决代持协议的问题,请各位把它看作一个解决资产问题的法律工具,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只是在本文中笔者以代持协议作为切入点来阐述。


遗嘱订立

  如果不订立遗嘱,那么被继承人的资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将所有资产平均分给继承人,无法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特别是当被继承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代持协议的时候,被代持人的财产会有极大的风险被法定继承人分割。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法律不再赋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所有的遗嘱效力相同,那么如何认定一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呢?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1、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4、遗嘱应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

5、遗嘱应保留胎儿的份额

  但事实上,保持一份遗嘱的效力不是遗嘱继承中的重点,实现遗嘱内容才是遗嘱继承的核心,虽然无论遗嘱人订立的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实现继承的流程都是一样的,但在实操中,公证遗嘱的可实现性事实上稍高于其他所有类型遗嘱《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后,公证遗嘱在法律上与其他遗嘱相比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但是在取得继承权证明书时,若产生纠纷进行诉讼,那么公证遗嘱作为一份公证文书,可以适当减轻遗嘱继承人的举证责任。综上所述,为了更大程度上实现遗嘱,我们建议当事人选择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携相关材料至主管公证机关(若有多个则当事人可选择),大致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身份证明

2、外籍子女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4、遗嘱所涉各种财产的权属证明

  在立完遗嘱后,被继承人就在大体上完成了他对自身财产的生前安排。


继承实现:通过遗嘱公证书

  当意外发生继承实现时,实现继承的方式需要分情况讨论,原则上遗嘱继承人需要去公证处申请取得一份叫做继承权公证书的文书,这可以说是遗嘱继承流程中最大的阻碍之一。取得这份文书需要被继承人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至公证处确认文书,并且同意其中的内容公证处才会依法发放继承权公证书;但若有任何一位法定继承人不同意,那么流程就会被中止,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凭借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进一步实现遗嘱。

  所以,根据继承权公证书取得的规定,通常来说,我们对于家庭关系相对来说比较不稳定的继承人不建议其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资产传承管理;因为虽然符合合法要件的公证遗嘱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有效,但对于继承人来说,需要进行冗长的庭审程序,且大量资产将处于冻结无法流动的状态,这样的选择其实非常不具备性价比。


继承转移

  在继承实现、财产权属变更完毕后,如果继承人希望将财产保留在境内,那么外籍继承的步骤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如果外籍继承人希望将银行账户中的资产转移出境,那么还需要履行继承财产转移的法定程序。这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继承财产中的不动产、股权类的非现金性资产必须售出后才能通过此种方式进行转移。

1、什么样的继承人可以进行合规的继承转移?

  仅限于持有外国护照、拥有港澳台身份的外籍居民,对于持海外或者港澳台永居许可的中国人,不可以适用《办法》中规定的继承转移或者外籍转移规定。

2、如何进行合规的继承转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公告规定,继承转移需要向继承人所在地的外汇局进行申请,其中申请继承转移总金额小于50万元的只需由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直接持其出具批准复函与核准件,至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而对于申请对外转移大于50万元的,则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过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所在地外汇局只能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与核准件,申请人同样凭此购汇。


  关于如何利用遗嘱进行跨境资产代际传承的规划大致流程就是如此,当然,在实操中对于高净值客户的资产规划需要结合不同的资产种类、资产情况、家庭情况、身份情况等进行具体的规划分析。一般来说,我们不建议客户在进行资产规划管理时只单独运用遗嘱这一个法律工具,而是同时运用多种资产管理的法律工具解决不同种类的资产问题。笔者将会在日后更新的文章中逐一介绍如何通过家族信托以及保险金信托等方式实现资产跨境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