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付费专栏】
财富管理跨境法税问题《百问百答》
我是中国国籍且没有境外身份,妻子是中国国籍并持有日本永住。因为我在上海经营公司,所以平时在上海生活。妻子常年生活在东京,一般在节假日会到内地来看望我。
我们在婚前和婚后,均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现有共同财产如下:位于中国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大额保单、房产、现金存款等,位于日本的房产和现金存款等。
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彼此对解除夫妻关系没有争议,但是财产分割屡次协商不成。为了尽快解决财产分割事宜,我应该去哪国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夫妻财产预计会如何分割?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日民间交流的不断深入,涉日跨境婚姻数量有所增加,随之而来的涉日离婚纠纷也日渐凸显。
中日两国不同的司法制度和法律规则,使得涉日离婚纠纷在管辖权选择、法律适用、判决跨境承认与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实务难题。尤其是婚姻财产分布于中日两地时,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会更具有挑战性。
本文结合具体涉日离婚纠纷场景,从当事人角度出发,针对婚姻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的法院管辖选择、案件法律适用及财产分割裁判思路等核心问题展开分析,为相关纠纷处理提供实务参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17层1750
86-21-6176 8576
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6号口或东昌路站4号口,步行10分钟左右
地铁14号线陆家嘴站8号口,步行3分钟